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主要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 | 质保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备注 |
包1 | 物流服务项目包1 | 零担:抛货(机器人、无人机、充电室、轨道、支吊架、充电箱、网桥、主机、线缆等)约3918方;专车:长途约6000公里、市内约156趟。 | 全国各地仓储、整车零担门到门运输服务及部分装卸就位服务 | 宗 | 1 | 1年 | 1年 |
(1)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合同累计总额不低于300万且不少于5份。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服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物流服务所需的经营场所且自用存储周转场地不小于200平方米。(场所及周转场地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场所及周转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场所及周转场地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自有运输车辆(4.2米及以上)不少于10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所有人需为投标人) (5)备注: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
2.5 | |
包2 | 物流服务项目包2 | 零担:抛货(机器人、无人机、充电室、轨道、支吊架、充电箱、网桥、主机、线缆等)约2612方;专车:长途约4000公里、市内约104趟。 | 全国各地仓储、整车零担门到门运输服务及部分装卸就位服务 | 宗 | 1 | 1年 | 1年 | 2 |
包号 | 包名称 |
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